全球仓库 重大件物流 风电设备国际运输 油田钻井设备运输 游艇/火车国际运输 钢材国际运输 盾构机国际运输 关于凯发k8首页 公司简介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凯发k8官网首页 特种箱运输 工业设备国际运输 汽车游艇国际运输 风力发电国际运输 城市建设材料国际运输 滚装车辆 车辆滚装物流 机器设备滚装物流 散杂租船 综合物流 凯发k8官网

服务热线:13825243438

欢迎光临凯发k8官网首页·中国官网(中国)官方下载-ios/安卓版/手机APP

凯发k8官网首页 | 凯发k8官网首页 | 凯发k8官网首页 | 凯发k8官网首页 | 凯发k8官网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地图_m |

NVOCC NUMBER:MOC-NV 06902

凯发k8官网首页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13825243438(微信同号)

EMAIL:sales@jbjbl.com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华新科技园3栋1楼

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山东12530|最高法院:要求执行第三人支付的拆迁补偿款是
作者:凯发k8官网首页  时间:  来源:凯发k8官网首页  

  凯发K8娱乐官网凯发APP官网入口ღ◈★,凯发K8官网APPღ◈★,凯发K8真人娱乐appღ◈★,2024年2月27日ღ◈★,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ღ◈★。最高人民法院要求ღ◈★,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案例库ღ◈★,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ღ◈★。这对于促进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ღ◈★,避免“同案不同判”山东12530ღ◈★,保障法律正确山东12530ღ◈★、统一适用无疑具有重要意义ღ◈★。为了帮助读者理清保全与执行领域不同案件主要争议焦点问题和相应裁判规则ღ◈★,我们将围绕人民法院案例库发布的保全ღ◈★、执行案例ღ◈★,总结梳理各地法院处理类似问题的裁判观点ღ◈★,在本公众号分期推送ღ◈★。

  阅读提示ღ◈★: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ღ◈★,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ღ◈★,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ღ◈★,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ღ◈★。据此山东12530ღ◈★,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ღ◈★。实务中ღ◈★,拆迁补偿款的权利属性与执行路径始终存在争议ღ◈★,尤其是当被执行人无法清偿债务却对第三人享有拆迁补偿款请求权时ღ◈★,应如何界定拆迁补偿款的性质?拆迁补偿款是否具有一般债权的可执行性?本文通过一则人民法院案例库发布的案例对该问题进行解答ღ◈★。

  一ღ◈★、北京某某银行王四营支行诉北京某某科技公司ღ◈★、上地某某(集团)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ღ◈★,北京二中院于2010年12月20日作出(2010)二中民初字第18068号民事判决ღ◈★,判决:“一ღ◈★、北京某某科技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北京某某银行王四营支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三千五百万元及利息......;二ღ◈★、上地某某(集团)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北京某某科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地某某(集团)公司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ღ◈★,有权向北京某某科技公司追偿”ღ◈★。

  二ღ◈★、判决生效后ღ◈★,北京某某银行王四营支行向北京二中院申请执行ღ◈★,北京二中院于2012年5月30日以(2012)二中执字第768号立案执行ღ◈★。

  三ღ◈★、执行过程中ღ◈★,甲公司向北京二中院申请变更其为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ღ◈★,北京二中院于2014年8月19日作出(2014)二中执异字第00583号执行裁定ღ◈★,裁定变更甲公司为该院(2012)二中执字第768号案件申请执行人ღ◈★。2018年1月ღ◈★,北京二中院向乙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ღ◈★,要求其将评估ღ◈★、审计确定的拆迁补偿款扣划至该院账户ღ◈★。

  四ღ◈★、2018年5月ღ◈★,乙公司向北京二中院回函ღ◈★,提出因被执行人未签订补偿协议ღ◈★、评估价格未经审计公司确认等ღ◈★,不能按照法院要求支付款项ღ◈★。2018年7月ღ◈★,北京二中院冻结了乙公司银行存款27125572元ღ◈★,8月对该款项予以扣划ღ◈★。

  五ღ◈★、乙公司对此提出异议ღ◈★,北京二中院于2019年5月23日作出(2019)京02执异43号执行裁定ღ◈★,驳回乙公司的异议请求山东12530ღ◈★。

  六山东12530ღ◈★、乙公司不服ღ◈★,向北京高院申请复议ღ◈★,北京高院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2019)京执复195号执行裁定ღ◈★,撤销了北京二中院的异议裁定和冻结扣划乙公司银行存款的执行行为ღ◈★。

  七ღ◈★、申请执行人甲公司对此不服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ღ◈★,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30日作出(2020)最高法执监123号执行裁定ღ◈★,驳回甲公司的申诉请求ღ◈★。

  根据乙公司向北京二中院出具的《关于协助执行拆迁补偿款的函》ღ◈★,乙公司承认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ღ◈★,其将向被执行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ღ◈★。因此ღ◈★,被执行人对乙公司享有附条件的金钱给付债权ღ◈★,乙公司系本案执行案件的次债务人ღ◈★。本案对乙公司的执行ღ◈★,系对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的执行ღ◈★,依法应当适用对债权执行的法律规定ღ◈★。申诉人关于乙公司的地位是协助执行义务人ღ◈★、本案不是对债权的执行的主张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ღ◈★,本院不予支持ღ◈★。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李舒律师ღ◈★、唐青林律师的专业律师团队办理和分析过大量本文涉及的法律问题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ღ◈★。大量办案同时还总结办案经验出版了《云亭法律实务书系》ღ◈★,本文摘自该书系ღ◈★。该书系的作者全部是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战斗在第一线的专业律师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ღ◈★,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ღ◈★。该书系的选题和写作体例ღ◈★,均以实际发生的案例分析为主ღ◈★,力图从实践需要出发ღ◈★,为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ღ◈★,寻求最直接的解决方案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ღ◈★。

  1. 对被执行人享有的要求第三人支付拆迁补偿款权利的执行中ღ◈★,人民法院向第三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ღ◈★,要求第三人在债权数额确定后向法院支付款项ღ◈★,其实质属于对被执行人享有一般债权的执行ღ◈★,第三人以债权数额待定ღ◈★、条件暂不具备等为由提出异议的ღ◈★,属于对债权执行提出的异议ღ◈★,人民法院进一步对第三人名下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ღ◈★,违反法律规定ღ◈★,依法应予纠正ღ◈★。

  2. 对于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ღ◈★,必须符合三项条件ღ◈★,一是第三人向被执行人负有金钱债务ღ◈★;二是该债权已届履行期限ღ◈★;三是第三人对该债务并未提出异议ღ◈★。(见延伸阅读案例1)

  3. 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到期债权ღ◈★,该他人对于到期债权有异议ღ◈★,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ღ◈★,人民法院不予支持ღ◈★。(见延伸阅读案例2)

  (我国并不是判例法国家ღ◈★,本文所引述分析的判例也不是指导性案例ღ◈★,对同类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中并无约束力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ღ◈★。同时ღ◈★,尤其需要注意的是ღ◈★,司法实践中山东12530ღ◈★,每个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ღ◈★,切不可将本文裁判观点直接援引ღ◈★。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执行业务部对不同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ღ◈★,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ღ◈★,并不意味着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执行业务部对本文案例裁判观点的认同和支持ღ◈★,也不意味着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ღ◈★,对该等裁判规则必然应当援引或参照ღ◈★。)

  29.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ღ◈★,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ღ◈★,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ღ◈★。 40.有关企业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协助冻结通知后ღ◈★,擅自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ღ◈★,或擅自为被执行人办理已冻结股权的转移手续ღ◈★,造成已转移的财产无法追回的ღ◈★,应当在所支付的股息或红利或转移的股权价值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ღ◈★。

  第四百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ღ◈★,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ღ◈★,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ღ◈★。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ღ◈★,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ღ◈★,人民法院不予支持ღ◈★。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ღ◈★,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处理ღ◈★。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ღ◈★,该他人予以否认的ღ◈★,人民法院不予支持ღ◈★。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ღ◈★,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山东12530ღ◈★。一是本案对于乙公司的执行是不是对债权的执行;二是直接对乙公司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是否合法ღ◈★。

  (一)关于对于乙公司的执行是不是对债权的执行问题ღ◈★。根据乙公司向北京二中院出具的《关于协助执行拆迁补偿款的函》ღ◈★,乙公司承认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ღ◈★,其将向被执行人支付一定数额金钱ღ◈★。因此ღ◈★,被执行人对乙公司享有附条件的金钱给付债权ღ◈★,乙公司系本案执行案件的次债务人ღ◈★。本案对乙公司的执行ღ◈★,系对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的执行ღ◈★,依法应当适用对债权执行的法律规定ღ◈★。申诉人关于乙公司的地位是协助执行义务人ღ◈★、本案不是对债权的执行的主张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ღ◈★,本院不予支持ღ◈★。

  (二)关于直接对乙公司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是否合法的问题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ღ◈★,“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ღ◈★,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ღ◈★,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ღ◈★。”该条第二款规定“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ღ◈★,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ღ◈★,人民法院不予支持......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工作规定》)第61条规定ღ◈★,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ღ◈★,应当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ღ◈★,在通知书中告知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ღ◈★,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ღ◈★。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63条规定ღ◈★,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ღ◈★,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ღ◈★,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ღ◈★。本案中ღ◈★,北京二中院向乙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ღ◈★、执行裁定ღ◈★,要求其协助冻结对上地某某(集团)公司的拆迁补偿款ღ◈★,待补偿数额确定后将相应款项支付至法院ღ◈★,虽然没有发出履行通知书ღ◈★,但实质上仍然属于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的执行ღ◈★。乙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向北京二中院回函ღ◈★,称其尚未与上地某某(集团)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ღ◈★,相关资产及房屋的暂估价未经审计公司认可ღ◈★,暂评估价值可能涉及某某村的相关利益ღ◈★,故难以在要求时间内划款ღ◈★。根据该回函内容ღ◈★,可以认定乙公司对债权执行提出了异议ღ◈★,认为拆迁补偿款的金额及权利主体未确定ღ◈★,补偿款的支付条件尚未成就山东12530ღ◈★,上地某某(集团)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还不属于到期债权ღ◈★。2018年7月27日ღ◈★,乙公司向北京二中院提供《关于账户信息的更正函》ღ◈★,更正了《关于协助执行拆迁补偿款的函》中有关账户的信息ღ◈★,但并没有改变《关于协助执行拆迁补偿款的函》中对债权提出的异议ღ◈★。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63条规定ღ◈★,人民法院对乙公司的异议不予审查ღ◈★,亦不得对乙公司强制执行ღ◈★。因此ღ◈★,北京二中院在乙公司对债权执行提出异议的情况下ღ◈★,直接裁定冻结ღ◈★、扣划乙公司账户内的资金ღ◈★,违反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ღ◈★。北京高院复议裁定对北京二中院的执行行为予以撤销ღ◈★,符合法律规定ღ◈★。申诉人提出拆迁补偿款金额和权利主体已经明确ღ◈★、丙公司案外人异议之诉不影响案件执行等主张ღ◈★,实质是认为应该对乙公司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并认为其异议不成立ღ◈★,相关主张缺乏法律依据ღ◈★,不应予以支持ღ◈★。

  裁判规则一ღ◈★:对于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ღ◈★,必须符合三项条件ღ◈★,一是第三人向被执行人负有金钱债务ღ◈★;二是该债权已届履行期限ღ◈★;三是第三人对该债务并未提出异议ღ◈★。

  案例1: 江苏省中某建设工程总公司徐州分公司与徐州神某管桩制造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03执复34号】

  徐州中院认为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一条“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到期债权,该他人对于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一条至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必须符合三项条件,一是第三人向被执行人负有金钱债务;二是该债权已届履行期限;三是第三人对该债务并未提出异议ღ◈★。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根据到期债权执行制度对第三人申请执行,前提是第三人对债务并未提出异议,一旦提出异议,则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且对异议不作出审查ღ◈★。这是现行法律对缩限执行裁量权的制度要求,无论异议是否成立,执行法院均不应实质审查,应释明申请执行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予以救济ღ◈★。

  裁判规则二ღ◈★: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到期债权ღ◈★,该他人对于到期债权有异议ღ◈★,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ღ◈★,人民法院不予支持ღ◈★。

  案例2:《某某与上海训某物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沪一中执复字第17号】

  上海一中院认为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ღ◈★。故东某运输公司要求撤销执行法院作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ღ◈★。应当指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到期债权,应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ღ◈★。

  我们推出的系列文章经过精雕细琢ღ◈★、修订完善后ღ◈★,陆续集结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ღ◈★,欢迎购买凯发k8国际官方网站ღ◈★。有部分作者反映买到盗版书ღ◈★,还给我们微信发来盗版书的截屏ღ◈★。为此我们开辟作者直销渠道“法客帝国书店”ღ◈★,确保100%正版ღ◈★!

联系电话:13825243438(微信同号)

EMAIL:sales@jbjbl.com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华新科技园3栋1楼

Copyright © 2018-2020 PbootCMS All Rights Reserved.湘ICP备88888888号

扫一扫 关注凯发k8官网首页!